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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医药大学及部分附属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20年第三批,非教学科研岗)
发布日期: 2020-07-02      来源: 吴琼     点击量: 2827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中医药大学及部分附属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方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校设两个校区,分别位于杭州市滨江区和富阳区。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附属第三医院(浙江省中山医院)均为三级甲等医院,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浙江省新华医院位于杭州市拱墅区,浙江省中山医院两个院区分别位于杭州市西湖区和上城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浙江中医药大学及2家附属医院本次公开招聘13个岗位共17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为浙江省户籍或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原则上应于2020年9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下列三类情形者视同对待:

1、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2、2020年毕业的留学人员;

3、2020年毕业、符合教研厅函﹝2019﹞1号文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7月8日9:00-7月16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院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7月8日-7月17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7月8日9:00-7月19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20年8月5日-8月7日日上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面试包括初试和复试。各项考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由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2020年8月8日9:00-10:30,杭州市内。

科目:《综合素质测试》(题型为全客观题)。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8月15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8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一天或当天进行,具体时间和安排详见各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应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招聘条件涉及中共党员、学生干部经历的,另行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面试

面试具体安排另行网上通知,主要考查应聘者专业水平、履行岗位职责能力、综合素质及与应聘岗位的匹配性。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各岗位按照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考公务员考录体检的办法进行。

考核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做法进行,需安排在用人部门进行为期2-4周的实习,实习期考核同时作为考核重要组成部分。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入围应聘者因其自身原因,在2020年12月31日前不能办理报到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中医药大学网(http://www.zcmu.edu.cn,师资力量/人才招聘);

2.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招聘网站(http://rszp.xhhos.com/)

3.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招聘网站(http://zsyyzp.ehrel.com/apply/index.action)

4.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将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监督机构(部门)及联系方式:

1.浙江中医药大学(人事处)0571-86613535,

2.浙江中医药大学(纪检监察室)0571-86613530。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三)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疫情防控指引要求(见附件2)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1.浙江中医药大学人事处:0571-86613535

2.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人力资源部:0571-88842601

3.附属第三医院(浙江省中山医院)人力资源部:0571-88393517



202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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