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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面试,现确定以下人员进入体检环节,请于8月30日-9月1日上午9:30之前,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原件)、职业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及聘任材料(文件、聘书或工资介绍信)、社保缴费记录、原单位工作合同、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到我院人力资源部(西湖区武林巷2号综合行政楼4楼)确认。确认完成后到医院3号楼2楼体检中心参加体检。如为杭州以外地区人员,可在当地三级甲等医院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并将体检报告及相关材料复印件一并邮寄至我院人力资源部。
无正当理由未确认或不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弃权,有特殊情况请电话联系。
如有疑问,请联系我院人力资源部。
联系电话:0571-88393517 88081172
联系人:谢朝晖
邮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武林巷2号综合行政楼4楼,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人力资源部
邮编:310005
注:就业协议书原件中,请将毕业生个人信息部分填写完整,务必签字。并在备注栏填写:甲方、乙方如有一方解除协议或违反本协议条款规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
序号 |
应聘岗位 |
姓名 |
学历 |
毕业院校 |
1 |
行政科室干事 |
项阳 |
硕士研究生 |
四川大学 |
2 |
行政科室干事 |
何欣然 |
硕士研究生 |
安徽医科大学 |